青海分社正文
中国新闻网-青海新闻
搜 索
新闻热线:0971-6263111 投稿信箱:cns0971@163.com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海东市开展专项整治遏制“窗口腐败”

2021年11月17日 17:31
来源:海东日报

  近日,海东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排查整治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牟利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将在我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窗口腐败”排查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工商登记等业务过程中,通过刁难、暗示、推荐、制定等方式,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进行有偿代理,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民警(辅警)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办理驾驶证、违法处罚、事故处理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资质认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产权交易、抵押等业务过程中,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办,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其他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服务窗口单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机构勾结牟利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问题。

  《通知》指出,排查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开展宣传动员阶段,这一阶段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发布主动说清公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努力营造从严开展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第二阶段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各县区纪委监委将督促职能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五个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将及时移送查办,并建立月报告制度,各县区纪委监委及时向市纪委监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纪委监委将适时进行抽查;第三阶段为全面梳理总结阶段,针对排查整治过程发现的监管漏洞,市纪委监委将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推动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牟利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走向常态化。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聚焦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责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部门、单位与社会中介机构内外勾结谋取利益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从严从实纠治公职人员与社会中介机构牟利问题,将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记者 李晓娟 通讯员 田小强)

编辑:张海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