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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患者就医须知

2021年10月22日 18:58
来源: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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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就诊须知

  近期,因疫情防控形势和任务复杂严峻,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全面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提醒您,出行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前往医院就医时加强个人防护。现将我院就医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知晓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来院就诊做好防护

  所有来院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遵守“一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不予进入。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二、主动告知行程及活动轨迹

  (一)近期有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

  (二)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

  (三)服从引导就诊,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核酸检测

  (一)核酸采样时段:上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无休(发热患者24小时随时采样)

  (二)抗体检测项目: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IgG、IgM抗体

  (三)报告出具时间,上午早晨8:00—11:00采集的标本于当日17:00前出具报告;11:00以后采集的标本于当日晚22:30前出具报告;17:30以后采集的标本于次日17:00前出具报告,患者可持就诊二维码在医院大门口自助打印机处打印报告,(检测人数较多,出具报告时间可能延后);

  (四)咨询电话:8250799-8039 18097221507

  四、门诊就诊及住院须知

  (一)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经预检分诊后现场挂号就诊。

  (二)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24小时在线挂号,可挂医院门诊的专家号、专病号、普通号。普通门诊每日7:30开始接诊。预约挂号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流行病史。

  (三)住院患者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核酸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四)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危重或手术等特殊患者限不超过1人陪护,并发放陪护腕带(仅限本人使用),其他人员不得在病房留陪,且陪护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复诊病人、外来办事人员及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和陪护,如确有需要,鼓励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住院期间患者不可离开医院,凭腕带进出科室。

  (六)患者和陪护应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允许在走廊、楼道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以防交叉感染。

  (七)病区加强出入人员的管理,每天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信息登记。陪护人员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和(或)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停止陪护,立即向医务人员报告,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进入医院请您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完)

编辑:甘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