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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律师培训班开班 南杰·隆英强主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2026年03月21日 16:26
来源:中新网青海
中新网青海新闻3月20日电(潘雨洁)19日,第二期青海省律师学院全省律师培训班开班。
此次培训班由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国家级法学学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青海省司法厅、青海民族大学、青海省律师协会、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

图为培训班现场。主办方供图
培训班特别邀请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学术院长、法学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特邀兼职教授、青海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南杰·隆英强主讲,主题为“中国民族团结的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亮点与深度解读”。
南杰·隆英强讲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体例为“序言+7章”,7章包括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65条,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本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举措。

图为培训班现场。主办方供图
他表示,本法突出了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明确法律要求。同时,遵循“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重要原则,依法保障各民族学习和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通过法治方式确立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凝聚全社会价值共识的清晰路径和有力措施。(完)
编辑:张海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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