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海省“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海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生动展现青海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笃行实干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青海省“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一、作品主题
紧扣“我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结合青海地域特色与各群体工作生活实际,用小故事阐释大道理、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生动展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实践。
1.基层一线工作者:生态管护员、基层干部、志愿者、河湖守护者、乡村振兴工作者、基层普法工作者等履职尽责故事。
2.红色基因传承者:红色文化传承人、退役军人、爱国企业家等赓续红色血脉、厚植家国情怀故事。
3.文化传承与创作者:非遗传承人、文化工作者、文艺创作者等推动青海“五个文化”、非遗项目传承创新故事。
4.产业建设与科创从业者:盐湖产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绿色农畜产品等特色产业及科技工作者奋进故事。
5.青少年群体:大中小学及职业院校师生生态环保、红色研学、青春奋斗、立德树人故事。
6.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新业态从业者、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诚信经营、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故事。
7.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居共学共事共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故事。
8.普通群众与在外青海籍人士:身边暖心善举、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心系家乡、反哺故土故事。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媒体从业者、广大市民及在外青海籍人士广泛征集(个人、团队均可报送)。

三、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
1.短视频:时长2—3分钟,节奏明快,适合新媒体传播。
2.微电影/微纪录片:时长≤30分钟,叙事完整,思想性与艺术性兼备。
3.微短剧:单集≤2分钟,总集数≤10集,剧情化呈现。
4.创新形式:动画短片、纪实 Vlog、公益宣传片、诗歌朗诵影像等,时长≤5分钟;鼓励使用AI技术创作。
(二)作品要求
1.导向正确:符合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无低俗违规内容。
2.原创版权:作品须原创,作者拥有完整著作权;严禁抄袭、盗用无版权素材,侵权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3.技术标准:分辨率≥1080P,格式为MP4、MOV;画面稳定、声音清晰、配简体中文字幕;无商业广告、非官方水印、制作单位LOGO。
4.投稿规范:每人/团队限投 1—3件;每件附100字以内作品简介;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学校;AI作品需提交原始工程片段(1—2分钟)及技术说明。

四、报送方式
1.电子报送:将作品、报名表、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173465018@qq.com或上传网盘后将链接 + 提取码发至该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作品名称》+单位+作者+联系方式。
2.线下定向征集:由各主办单位按分工动员所属系统、行业、院校、企业报送优秀作品。
活动咨询:海老师
联系电话:13139113019
投稿邮箱:173465018@qq.com
五、活动时间
2026年5月至9月
短视频征集截止日期:2026年7月30日(以网络上传成功时间或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优秀作品集中展播:2026年8月至9月
六、评审与展播
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按程序组织专业评委,本着思想性、艺术性、传播性兼顾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颁发纪念证书;纳入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素材库;在省内主流新媒体平台和节目展播平台进行集中展播、广泛推广。
有关说明: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报送材料在上传或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责任;
2.主办单位对作品拥有非商业用途使用权(包括在活动期间或主办单位进行展示展映、新闻宣传、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活动);
3.报送材料作为本次活动推选资料使用,不予退还;
4.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中共青海省委社会工作部、中共青海省委网信办、青海省总工会、共青团青海省委、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新闻社青海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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