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海东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导 读
3月7日,省妇联在西宁召开青海省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大会,海东市公安局被省人社厅和省妇女联合会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并上台领奖。
近年来,海东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两个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工作目标,坚持党建引领,抓牢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三大举措”,着力推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设,谱写了一曲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崭新乐章,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制度保障 为妇女儿童擘起司法保护伞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海东市公安局党委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共建和谐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大局出发,以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等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为任务目标,成立以主管局领导为组长的海东市公安局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目标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分解,明确刑侦、治安、法制等部门的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把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考评中,严格奖惩,以此提高各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确保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结合全警“大练兵”、“海东公安大讲堂”等活动,组织全体民辅警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民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认识和能力。
普法宣传 让法治在妇女儿童心中生根发芽
海东市公安局始终把为妇女儿童普法和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作为基础性工作。一是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开展预防拐卖、反诈、防盗、防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去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市妇联与市公安局妇女委员会前往互助县前隆村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和禁毒宣传活动,并组织女民辅警到化隆县开展“青姐姐 家和美”文明新风活动。二是快速妥善处置家暴警情。海东市公安局出台了《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家暴警情首接责任制。去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针对家庭暴力警情,全覆盖发放家暴告诫书,切实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法律权益。三是警校共建护校园。全市公安机关共选派98名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同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八条措施”要求,结合“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四是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工作,去年,全市范围共开展娱乐场所整治、“春雷”行动、夏季“百日行动”等各类专项活动42次;同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恪守初心 彰显海东公安对女警的大爱情怀
近年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妇女工作,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配齐配优妇委会人员,做到了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保证了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公安局的“警花”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用忠诚执着和温婉细腻为“平安海东”增添绚丽色彩。无论是在执法办案的白天黑夜,还是在服务办证的窗口岗亭;无论是节日假期繁忙的执勤安保,还是寒冬酷暑拥堵的交通疏导;无论是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还是打击违法犯罪的战斗一线,到处都闪现着海东公安女警们的飒爽英姿和挺拔的倩影。她们以坚强的毅力挺起公安事业的半边天,是岗位上的螺丝钉,是家里的贤内助,走过春夏秋冬风霜雨雪,始终践行着人民警察的忠诚誓言。先后有123名女民辅警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市局刑侦支队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市局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指挥中心和网安支队荣获“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出入境管理处荣获“全省巾帼文明岗”称号;2个民辅警家庭荣获“全省最美家庭”、32个民辅警家庭分别荣获全市“最美家庭”和“绿色家庭”称号,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真情为民的先进典型。
风正扬帆两岸阔,更立潮头谱新篇。下一步,海东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社会稳定,为平安青海建设贡献海东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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