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青海分社正文
新闻热线:0971-6263111 投稿信箱:cns0971@163.com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要闻

全省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2025年06月30日 09:29
来源:西宁晚报

  6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6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4.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裁定再审5件,剩余2件尚在回复期,采纳率为71.4%,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14.3%。在发挥再审检察建议功能、提升监督案件质效上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发力,全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据统计,西宁市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并裁定再审3件;海西州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并裁定再审2件。自2023年11月,“两高”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后,我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积极落实,狠抓再审检察建议质量,组织民事检察人员积极参加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举办的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研究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努力提升民事检察干警业务能力。不断转变监督理念,坚持监督案件的依法性、必要性,确保有充分法律依据和改判可能性。同时,多措并举提升监督案件质量,开展听证、强化调查核实权,确保监督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专家咨询,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参考意见。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对拟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必要时听取上一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意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用足用好跟进监督,再审检察建议不被法院采纳的,检察机关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是否跟进监督的意见,经审查确有跟进监督必要的,提请上级院抗诉。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深入落实“三个管理”,做好“三个延伸”,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进一步减少认识分歧,增大共识,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

  (作者:晴空)

编辑:甘晓玲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1999-2023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