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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2025年10月22日 09:00
来源:青海日报

  记者10月20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首次以省级地方标准的形式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立规矩”。

  《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分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和档案管理等12个部分,为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提供了统一标准,具有鲜明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创新性,出台该标准有利于提升我省行政机关法治化水平,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省司法厅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纵深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的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内在规律,研究形成《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报批稿)》,已报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后以省级地方标准形式印发。”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作者:乔欣 永孝)

编辑: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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