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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8个市州签订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2026年07月23日 15:16
来源:青海日报

  7月22日,青海省财政厅传来消息,省财政厅会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8个市州签订黄河干流、湟水流域、长江、澜沧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协议聚焦我省境内黄河干流、湟水流域及长江、澜沧江流域,明确跨界监测断面、水质考核指标、生态补偿标准、资金结算方式与双方权责边界。协议实行双向补偿机制,采取按月监测、按年结算模式。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源涵养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闭环管理,保障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协议的签订,加快促进流域上中下游协同开展生态大保护、综合大治理,树立“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赔偿”的利益导向,推动流域生态保护由“单向付出”向“双向激励”转变、由“行政推动”向“制度约束+利益联动”转型,构建保护责任共担、环境共治、效益共享新格局,为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郭靓

编辑:张海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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