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纳税信用激励覆盖超九成评价经营主体
中新网青海新闻5月30日电(王银红 韩世峰 李隽)4月底,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发布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评价约13.76万户。纳税信用激励覆盖超九成评价经营主体。
按照青海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优化纳税信用激励措施 促进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通知》,推出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的差异化激励措施,青海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作为最高信用等级群体,可享受“税务+政务”18方面44项信用激励。
青海省税务局依托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机制,纳税信用融入青海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和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行动计划中,持续开展“助企增信”纳税信用提升行动,协助对接企业3.92万户,助企诚信纳税长远发展。
青海省税务局对连续3年以上A级纳税人进行授牌及发文确认,协调各银行机构为1.31万户企业授信149.33亿元,累计为1.29万户企业放贷104.16亿元;推动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获取A级小微经营主体名单等信用信息,依托“青信融”平台执行或协助执行在融资便利、项目审批、财政资金等领域的激励措施,激活经营主体主动守信、维信、增信动力,营造诚实守信氛围,企业发展韧性活力进一步增强。
落实“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在3日内补办的,可按100%加分比例修复对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依法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评价其及其关联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等多项纳税信用管理最新举措,帮助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为企业更好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据统计,措施推出后累计开展信用修复加分52户次,申请新办户复评8户,非正常状态关联企业信用恢复周期已压缩至不超过2天,有效消除“信用修复空窗期”。2024年度评价过程中,共开展信用修复加分6.68万户次;6693户纳税人因上年度纳税信用A级获得起评分加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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