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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以税治水”守护“中华水塔”

2025年02月12日 11:53
来源:中新网青海

  中新网青海新闻2月11日电(赵建政 李隽)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主动对接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机制,加强宣传辅导和政策培训,开展信息核实和入户核查,实现了费税平稳转换。

  青海是我国淡水资源的主要补给地,每年向下游地区输送洁净水资源逾600亿立方米,其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按照“税务征管、自主申报、水利核量、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征管模式,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依托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工作配合机制,定期交换纳税人申报和取用水信息,开展联合控管和核查,确保管理无遗漏、无缺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资源和环境税条线税务干部懂操作会申报,青海省税务局举办水资源税核心征管系统视频培训会。围绕参数配置说明和申报两方面的功能应用,紧贴申报中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概述、调整内容、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实际需求,通过课程讲解、实操演示等形式,对水资源税核心征管系统设计理念、突出亮点、基本功能等进行了介绍。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同步针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分别举办培训班,确保资源和环境税条线人员熟悉水资源税核心征管系统应用,纳税人熟练掌握水资源税申报流程。

  在海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部门干部通过面对面深入交流,了解到企业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前的开票方式、开票(费)目等内容,同时该企业也向税务部门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税务干部就此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具体内容向我们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对日常申报开展了辅导。下一步,我们将会持续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做好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说。

  为做好重点水电企业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工作,青海省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走进省内重点水电企业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就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开展宣讲。税务干部走进公司和库区,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历年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实地察看发电量计量设施设备,围绕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的基本原则、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内容开展宣传辅导,并现场解答纳税人涉税疑问。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集中供水、排水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在西宁市有三处取水口,供水范围以西宁市区为主,延伸至大通、湟中、平安部分地区,用水结构分为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三个类型。在2025年1月的第一个申报期,分别到取水口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纳申报,缴纳税款合计79.96万元。

  该公司的财务会计张睿表示:“申报前我们已经根据财政、税务和水利发布的相关政策依据、征收范围和计算方法对税款进行了测算,到了税务局后,税务干部再一次就新政策对我们开展了解释和辅导,我们将申报数据录入系统后,系统自动计算出税款,与我们之前测算的分毫不差。”

  截至目前,全省水资源税已申报704户,缴纳税款353余万元。(完)

编辑:张海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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