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青海分社正文
新闻热线:0971-6263111 投稿信箱:cns0971@163.com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要闻

青海省总工会启动2025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2024年08月17日 11:31
来源:青海日报

  8月16日,记者从青海省总工会获悉,近日省总工会启动2025年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活动。凡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每人缴纳100元互保金,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活动保障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到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参互职工住院医疗互保补助标准,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后的所有自费医疗费用,采用分段计算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住院生活互保补助标准,按照职工住院天数,以每天30元、年内最多不超过30天给予补助。此外,参互职工16岁以下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不幸患白血病,以职工子女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益补充保险+慈善救助后的剩余医疗费用为基数,按照80%比例给予职工互保补助救助。

  2025年活动互保补助办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参互职工在各市(州)、县(市、区)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到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应当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并持有关凭证到当地中国人寿公司网点或中国人寿青海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结报互保补助金。参互职工因病在青海省内住院治疗、自费医疗费在10000元(含)以下的,可通过扫描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即可实现微信端快速结报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补助金。

  职工医疗互保是工会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协助党委政府健全完善多形式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手段。自2016年第一期职工医疗互保计划实施以来,全省职工互保参保单位达3.77万家次,参保职工251.11万人次,互保基金规模2.51亿元。(作者:田得乾)

编辑:甘晓玲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1999-2023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