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青海分社正文
新闻热线:0971-6263111 投稿信箱:cns0971@163.com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要闻

青海多举措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025年03月04日 10:45
来源:青海日报

  2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青海省基层卫生健康事业迈入发展“快车道”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基层中(藏)医药发展更有力、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规范、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强劲,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我省全面落实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建设覆盖率达100%。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中(藏)医药服务可及性持续增强。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联合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出台中藏(蒙)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政策,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6类35个中(藏、蒙)医优势病种日间病房医保结算服务,让患者实现“白天在院治疗,晚上回家静养”,不仅为患者提供便捷的中(藏)医服务,而且进一步降低广大群众的就医费用。

  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5元提高至94元,全年落实补助资金55930万元。增加省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大类8小类,年投入3000万元。年落实补助资金5000万元,开展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病患者和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提供季度随访、年度体检和健康教育,共管理各类重点人群205.6万人,提供服务600万人次。联合医保等3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首次明确签约服务收费标准20元及其支付方式,努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省常住人口签约覆盖率69.85%,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86.84%。

  作者 郭靓

编辑:张海雯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1999-2023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