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青海省适龄女孩可免费接种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疾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正式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自2025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是我国贯彻落实《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我国宫颈癌防控进入全民免疫新阶段。我省已按要求同步实施,全省201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的满13周岁女孩,可免费接种2剂次双价HPV疫苗。
本次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双价HPV疫苗可有效预防HPV16、18型病毒感染,能防控70%的宫颈癌风险,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通过长期临床验证。将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目前我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的疾病已达16种,此次扩容将进一步完善免疫屏障,为女性健康保驾护航,助力加速消除宫颈癌目标实现。
11月10日上午,我省首剂国家免疫规划双价HPV疫苗在西宁市湟源县日月乡卫生院接种。截至11月12日18时,有600名13岁女孩完成第一剂次接种。针对近期咨询热点问题,做如下解答:
一、适龄人群如何接种?
符合条件的女生(2011年11月10日后出生、满13周岁)可通过“青苗宝”APP线上预约,也可前往就近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同时,各地也会协调学校做好宣传动员,进入校园设置临时接种点为学生安排集中接种。
二、接种时需携带的材料?
无论是否本地户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薄)和预防接种证,并需由监护人陪同,即可享受免费接种政策,另外,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我省已在“青苗宝”APP、“青松办”APP/微信小程序、“健康青海”微信小程序等多渠道上线电子预防接种证功能,群众可下载关注,完成人员信息验证后申领电子预防接种证,并亮码进行接种。
三、全省的接种单位如何开展相关工作?
我省已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牧区的疫苗接种服务网络,全省876家免疫规划疫苗固定接种点,覆盖所有乡镇和社区,均可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各地将利用电视、报刊、短视频、公众号、融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接种单位也会通过电话、微信群进行通知。
四、2剂次疫苗接种有何要求?
目前国家免疫策略为HPV双价疫苗,2剂次间隔6个月,建议在12个月内完成,接种单位会通过电话或接种服务微信群提醒监护人接种第2剂次。同时,我们也会向间隔满6个月,但未及时接种第2剂次人群的监护人进行短信提示。另外,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2剂次疫苗接种的,应在18岁之前尽早补齐2剂次。
五、疫苗安全如何?
HPV疫苗是非常安全的,实施接种前,接种医生会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同时会进行健康询问,受种者要如实反馈自身健康状况,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属于接种禁忌,患有急性严重疾病时应暂缓接种。
六、疫苗接种后可能出现的症状及如何处置?
疫苗接种后须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孩子出现任何不适,请立即告知接种医生,全省各接种点均设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室,配备有齐全的急救药品与设备,医护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可及时规范处理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回家后出现轻度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或一过性低热),通常可自行缓解,注意休息和多喝水即可。若出现高烧不退、不适症状持续加重或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全身皮疹),应立即带孩子就医。
七、若此前已自费接种过HPV疫苗,该如何接种?
原则上不建议不同HPV疫苗产品互换使用。但尊重受种对象依法享有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对于既往接种非免疫规划HPV疫苗不足2剂次的,如后续剂次选择接种免疫规划双价HPV疫苗,可在充分知情告知前提下,再接种1剂次。若已全程接种完成其他价型HPV疫苗,则无需再接种双价HPV疫苗。
八、特殊人群的接种要求及同时接种原则
免疫功能低下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建议按照产品说明书的3剂次程序接种。同时,HPV疫苗可在不同注射部位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医护人员,获得个性化的接种方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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