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残联系统性融合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青海新闻5月13日电(李隽)13日,记者从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获悉,近年来,该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强化残疾人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系统性融合,统筹政策、服务、保障等资源,立足实际谋划、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从“兜底保障”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身边。
青海省残联细化量化核心任务全力推进,确定利用三年时间解决5400人残疾人就业问题;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联合制定带头开展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的若干措施,设置“落实残疾人就业帮扶政策”专项,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力度;确定每年3000人次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要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专项设置4个定向岗位,以政策刚性带动就业增量。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范畴,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介、创业帮扶等就业服务。
青海省残联聚焦残疾人就业“怕丢低保、怕担风险”顾虑,优化低保联动帮扶机制、风险保障等政策,为残疾人就业“松绑减负”,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其就业收入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50%扣减就业成本,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再次失业后符合条件的经申请可重新纳入低保范围,彻底打消残疾人就业后顾之忧,从制度层面得到了解决。
同时以增强就业保障、降低就业风险为出发点,探索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制度试点,目前已经在10个县区试点推行政府出资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政策,已覆盖10730余名残疾人,全面保障其参与生产务工、出行等场景的人身安全,为残疾人就业筑牢安全防线。同时,规范残保金使用管理,对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基地给予专项补贴,对开展创业的残疾人,发放月最低工资标准8倍一次性创业补贴,以资金赋能激发就业活力。
青海省残联聚焦精神、智力、重度肢体及重度视力等最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打通服务堵点,率先试点制定《辅助性就业机构对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服务操作规范(试行)》,明确对接流程、细化服务标准,通过劳务派遣等模式推动最困难就业群体实现了在具有庇护性、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性等特点的辅助性就业机构稳定就业,促进了最困难就业群体“家门口就业”“体面增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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