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971-6263111 投稿信箱:cns0971@163.com
青海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5年01月20日 09:34
来源:西宁晚报
春节将至,采购年货、家庭聚餐、外出就餐等活动增多,为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安全、科学、理性消费。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和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场所采购食品。选购时要查看包装标识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购买“三无”食品。查看食品外观,食品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异味、包装有无鼓包或漏气等。选购散装食品要查看售卖区域、储存环境是否干净卫生,有无防尘防蝇等设施设备,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有无食品相关标签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操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另外,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与商家就菜品价格、品类、餐量等具体事宜进行确认,同时要对就餐安排出现变化时的处理方式提前做好约定,如出现不能及时就餐等情况时,对退订或变更就餐日期等做好约定。消费者对订餐所交付的“定金”和“订金”也要做到心中有数。消费者在点菜和用餐过程中要注意商家对菜品价格、重量等重要信息的标注,就餐后,及时索要并留存消费凭证。
网购食品或外卖点餐时,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如果是冷加工食品,还应提前沟通商家选择的物流公司是否具备冷链运输资质,收到产品后仔细查验,一旦发现外包装破损等问题,应及时拍照取证并联系商家维护自身权益。不要随意进入陌生网站,购物时不要使用个人提供的不明链接,警惕无资质或病毒网站的消费陷阱。
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消费者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作者:小蕊)
编辑:甘晓玲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18;京(2022)000011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 举报邮箱:jubao@chinanews.com.cn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 举报邮箱:jubao@chinanews.com.cn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 1999-2023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